(一)校內實作課程
(二)校外實習
學生校外實習是學校教育之延伸,其目地是為了讓學生先前體驗職場工作,建立正確工作態度與職場倫理,提升學校實務教學資源和學生實務能力與就業機會,降低企業職前訓練成本,儲備就業人才。透過校外實習課程的規劃,以落實「理論與實務」相互印證、發展「做中學、學中做」之特色模式。「校外實習」課程之辦理以大四學生展開實務實習課程為目標。有關其實習目標及內容(與課程之間的關係)、合作對象、實習學分數、實習時數、實施時間、地點及推動機制等說明如下:
1.實習目標及內容(與課程之間的關係)
航空運務系學生於四年級展開實務實習或實務專題課程,實務實習課程部分,以每一學分至多對應80小時實習時數為原則,凡實習小時數少於320小時者,應選修4學分之實務實習(一)或實務實習(三);實習小時數達320小時以上但未達720小時者,應選修實務實習(二)或實務實習(四);實習小時數達720以上者,應同時選修實務實習(一)與實務實習(二)或實務實習(三)與實務實習(四)。
2.實習推動機制
(A)提供學生在職涯規劃中所需的各項資源與諮詢輔導,同時搭配學校產學合作、實習與就業輔導平台政策,鼓勵學生提早進行職涯方向探索與職能準備才。
(B)提供多元實習規劃與就業資訊,推廣實習規劃概念,搭配資訊系統,提供學生整合性的資源,使學生入學即能建立職能養成概念,強化學生主動學習與建立實習規劃之動機,降低學用落差。
(C)統整與指導有關實習輔導與業界廠商等各項業務之發展,促進產業界與學校人才培育之連貫性,並確保實習機制之落實與效益。
3.航空運務系之實習合作職務規劃
(A)包含旅客服務、票務訂位、客艙服務、機坪服務、貨物郵件服務等業務實習。企劃行政包含航線規劃、機隊規劃、企劃行銷等相關業務實習。
(B)短期規劃之專業集中於機場本部、貨運本部、客服本部。實習職務內容包括航行本部有關之調派管理與訓練、飛航簽派作業以及機場本部、貨運本部、客服本部有關之運務作業、調派管理、作業標準制定及相關訓練。
(C)長期規劃盼能延伸至企業安全管理室、貨運本部、機場本部、商務航空中心等單位細部工作。合作實習項目建議包括航空安全管理業務、旅客出入境相關業務、航機簽放業務、地勤管理業務、貨運裝載業務等專業。